|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为促进桂林市经济增长、社会安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政府调控目标之内
2006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为3%。据统计, 1-12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2,比同期上涨了2.2%,实现了政府价格调控目标。
2006年,为了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实现政府价格调控目标,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的各项调控措施,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布置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周报、月报任务。密切注意液化石油气、石油、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上游商品涨价对下游产品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石油液化气价格调控管理的通知精神,对石油液化气价格实行了价格干预措施,同时建议政府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向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人员发放了补贴;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重点加强了对液化石油气价格、成品油价格、交通运价、旅游价格和市场粮油、疏菜和副食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确保了节日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二、积极做好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配套工作,努力保证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政策出台后,我们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市人民政府的部暑,积极做好了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了全区价格改革会议精神,并把做好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配套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完成了涉及出租汽车收费、成品油调价对出租汽车等行业的影响的调查;制定了《桂林市出租汽车价格紧急预案》;会同市交通局制定了出租汽车运油价格联动机制办法,经政府批准后执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减免出租汽车行业有关收费政策,做好了文件转发和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据统计,本次减少费用约1000元/车.年,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年减负金额200多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安排旅游车客运价格和公路客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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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做好了各项价格监管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了2006年全区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确保农民增产增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涉农收费进行了清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积极利用价格政策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及时审批了蝴蝶谷景区、莲花岩景区、葡萄山景区、世纪冰川岩洞景区等一批新景点价格,调整了猫儿山、灵渠、尧山索道、西山公园等景区价格。
认真贯彻自治区电价改革方案。继续协调安排各县直供水电剩余电量价格,促进电力事业和工业的发展;与有关部门一起对我市的第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
积极推进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做好了市区供水价格调整和召开龙胜县调整供水价格听证会等有关工作。
继续整顿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了免杂费政策和降低住宿费收费标准政策;调整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全面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会同市教育局、纠风办联合发文整顿民办中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跨学期收取学费等行为。
继续清费治乱。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2006年公布取消、降低收费项目、标准的各项收费政策,做好了相关文件转发和《收费许可证》变更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审计部门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审核收费许可证603个,审核收费总金额7亿多元,;开展了市区收费公示专项检查工作;派人参加了自治区收费清理工作。
加强医疗、药品价格管理,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在调研基础上,正式下达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严格审定药品价格;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的规定和抗肿瘤药品、青霉素等99种抗生素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做好中标药品价格及招标收费的监管工作。
配合我市城市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城区的车辆停放保管收费。对市市政公用局拟定的《桂林市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
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完成了“价格主管部门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和“燃油价格上涨对桂林市旅游业的影响”
等调研课题,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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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在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市场价格上涨压力面前,在价格政策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等问题上,价格管理部门仍将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因此,2007年,我们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而努力。
2007年价格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线,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最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 、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的预期调控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市场价格尤其是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粮食、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的监管,继续做好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心理预期。把握好出台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避免集中出台提价项目,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进一步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保证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实行早、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等价格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农民的建房、就医、子女上学、进城务工的收费和农业生产资料、农村交通运输、电力、水利等价格,维护农民合法的价格权益。积极探索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继续深化价格改革、理顺价格矛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石油、电力、供水、燃气、煤炭等资源性价格改革政策,理顺好各种比价关系
,消除由此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以及社会的安定。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电力、供水、公用事业、药品、旅游等价格改革,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化垄断行业价格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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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充分利用价格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第三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价格政策,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做好建立我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定价比价(差价)体系的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好各旅游景区(景点)游览价格,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要在推进我市旅游产业结构升级,优化配置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质量建设方面做好服务;做好城市供水价格、公共交通价格、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停车收费等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继续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着力加快园区建设和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企业,打造品牌产业,扎实推进工业化进程提供良好条件。
五、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清理整顿和规范各种收费行为。做好教育、医疗、基层法律服务、有线(数字)电视、涉农收费、药品等价格整顿工作,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运用价格手段推动教育、医疗等管理体制改革,为缓解“上学难、看病难”问题创造条件。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加强价格举报查处力度,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专项业务的培训和提高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对重大价格和收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的新路子,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桂林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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