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五、六次会议精神和全区物价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围绕贯彻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统一部署,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主线,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整顿秩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为促进桂林市经济增长、就业增加、结构调整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今年以来,我市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处于较高位置运行,为了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的各项调控措施,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双控线”政策,在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超过国家“双控线”期间,未出台任何调价项目;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布置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周报、月报任务;针对市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及时采取了提价审批制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地调控了市场价格;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了春节和其他节假日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不断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经济实力。
二、继续利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
规范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要求,拟定上报了我市旅游参观点价格分类管理目录;及时核定和调整了虞山公园花灯、七星景区风筝展、资源天门山景区、穿山公园等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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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旅游价格管理的新思路。在去年组织市社科联、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市经济学会、市旅游协会、广西师范大学、旅游局等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旅游价格管理课题组,对景点价格管理进行调研,撰写了《桂林旅游景点价格的调研与思考》的基础上,按照去年调研工作形成的思路,今年又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有关市、县政府管理部门、相关景点等参加的调研小组开展了岩洞类景点价格综合平衡调研活动,为科学建立我市岩洞类景点价格比价、差价体系积累了资料,在此调研的基础上,有升有降地调整了岩洞类8个景点游览价格,在利用新思路、新办法管理旅游价格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为建立我市全部景点价格比价、差价体系提供了思路和经验;完成了自治区物价局布置的全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协调制度专题和与宗教活动有关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情况调研任务。
认真贯彻自治区电价改革方案,合理安排了资源、龙胜等县水电剩余电量价格,促进电力事业和工业的发展。
大力推进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改革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行机制,促进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接受自治区物价局委托,完成了市区和荔浦县、灌阳县等调整供水价格,荔浦县开征污水处理费召开听证会的任务,调整了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了市区公交票价,并与公交公司一起做好了调价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了调价方案的平稳出台。
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严格审定药品价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价格的政策,同时做好中标药品价格及招标收费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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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价格(收费)秩序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消费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取消103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政策,我市及时将文件转发给了相关部门,并按照文件精神做好了收费许可证变更等工作,确保了这一收费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全面规范了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涉车收费行为。
全面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针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偏低,学校随意向学生家长收取赞助费的情况,我们在全面审核办学成本的基础上,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生家长的利益,经政府批准适度调整了公办幼儿园入园费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规范了“入园费”之外的服务性收费。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规范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
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人员对相关价格进行了认真的测算和对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出台了我市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方案。
开展了收费年审工作。共审核收费许可证 700余个,审验收费总金额 4.55 亿元,全部换发了新版收费许可证,对国家取消的103项涉及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以及2004年以来相关文件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收费许可证上予以注销,对一些收费单位存在的财务处理、发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切实做好价格(收费)管理的基础工作。近一年多来,我们根据管理的需要,在完成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大量时间用于整理1992年以来的价格(收费)文件,编辑《价格文件汇编》、《收费文件汇编》和《桂林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上,目前编印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免费发放给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单位、各县价格部门等单位。同时拟将所有内容放在桂林价格信息网上,供社会各界查询。这项工作的完成,极大地夯实了我市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价格管理和检查人员快速地掌握价格(收费)政策和收费单位正确实施收费以及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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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开展了涉农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教育收费、电信资费、殡葬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法案件92起,收缴罚没款
211 万元,清退54万元;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调整充实了12358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安排了投诉处理专用车,把价格举报的情况总结、分析、上报纳入了制度化管理,全年对受理的价格举报,均及时给予了处理;在检查中注重运用新的检查手段。针对公办幼儿园违规收取赞助费现象,召开了有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负责人和媒体参加的教育收费警示会,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注重舆论监督对价格监管的促进作用,积极协调和新闻媒体的关系,做到了媒体对我们阶段重点工作的及时宣传,领导和群众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均有提高。
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了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规定做好了各项价格和收费的审批和审核上报和《收费许可证》发放及变更等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配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城区的车辆停放保管收费。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市场物价快速上涨,价格调控工作的力度和手段仍有待加强;价格工作主动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地探索和实践,等等。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物价局长会议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重点,推进改革、完善机制、整顿秩序、规范行为,为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
,扎实做好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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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价格环境
继续加强对市场价格尤其是粮食、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的监管,做好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工作。把握好出台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避免集中出台提价项目,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确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的实现。
加强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价格的作用。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乱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创新价格监管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保持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继续实行早、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加强以农药、化肥为重点的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国家各项农资价格政策的落实。
深化糖料蔗价格改革。继续实施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方案,完善糖料蔗价格联动管理办法,促进制糖工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涉农收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富余人员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积极探索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扶持电力工业和其他工业的发展。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布置做好小水电价格改革和加快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水价改革政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出台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服务价格,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工作,为实行阶梯水价打好基础。
完善旅游价格管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点目录进行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好我市各旅游景区(景点)游览价格,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继续做好建立我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定价比价(差价)体系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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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继续做好药品价格整顿工作,降低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杂费等政策,进一步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
强化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和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布置 ,深入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电力、环保、经济适用住房、安全生产评估、民用爆破物品、运输、驾驶培训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价格秩序。
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和完善集体审价、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专项业务的培训和提高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对重大价格和收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的新路子,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桂林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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